2019年芜湖南陵县发改委面向全县各镇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12-19 02:03:00阅读()南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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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发改委面向全县各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1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选调方式

1.采取镇党委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需经所在镇党委、政府同意。

2.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派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提出差额人选进行考察。

3.考察组依据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报中共南陵县发改委党委会研究。

4.县发改委提出选调人选建议,报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

三、报考条件

1.各镇在编在岗公务员(科员级),具有5年以上基层公务员经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3.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6.从事过电力工程协调服务、天然气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的人员优先调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 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用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由各镇对照上述条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择优推荐。

(二)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持相关材料直接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南陵先锋网、中国南陵网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与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53-6831679。

(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南陵先锋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南陵县发改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

报名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由单位推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为县发改委办公室(南陵金谷粮油公司4楼,太白大道2号),联系人:周振,联系电话:6831679。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至 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为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匹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和县发改委共同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考察组将根据个人意愿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最终选调人选在南陵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拟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进入考察未被选调的,予以保留选调资格一年,如选调人员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优先选调。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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