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通知

2023-05-29 16:42:25阅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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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党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业局,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教〔2022〕17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增加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林业专业需求的通知》(皖农教函〔2023〕4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定向培养任务

在各市、县(市、区)申报基础上,经省级审核,确定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12个专业334人,具体计划分配见附件1。本科学制4年(其中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计划培养237人。安徽农业大学培养174人,其中,农学专业35人,植物保护专业30人,园艺专业18人,动物科学专业15人,水产养殖专业13人,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专业27人,智慧农业专业36人;安徽科技学院培养63人,其中,农学专业36人,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27人。专科学制3年,计划培养97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培养35人,其中:现代农业技术专业20人,畜牧兽医专业15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园艺技术专业16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林业技术专业46人。

二、培养对象与待遇政策

具体见皖农教〔2022〕176号文件。

三、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招生方式。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由省教育厅列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提前批次录取,面向安徽省内招生。

(二)志愿填报。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本科二批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三)招生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录取定向培养所在县(市、区)、辖区市生源。

(四)信息公布。8月上旬前录取名单印发至各定向培养需求市、县(市、区)及各培养高校,同时在安徽省招生考试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教育厅官网发布。

(五)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签订,考生被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考生(携准考证、身份证等)签订《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再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其他部门签章后,寄送至培养高校签章。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培养高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高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培养高校不退档、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办理入学手续。

为确保定向培养生后续就业衔接到位,确定由县(市、区)农业农村、教育、财政、人社部门与培养高校和培养生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同时,对于县级林业部门单设的,林业技术专业定向培养生合同签订时需在委托培养单位中增加县级林业部门。协议书签订工作须在定向培养生入学时全部结束。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数量保持稳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编办、教育、财政、人社、林业等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

(二)压实培养高校培养主体责任。各培养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制定农技推广人才培养方案并报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优化课程设置,突出培养特色,加强校地互动,充分利用每年暑假开展实践实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确保培养出热爱三农事业的合格农技推广人才。

(三)提前做好接收准备。各地要根据定向培养生毕业时间,落实好岗位和工作待遇等接收准备工作,确保定向培养生毕业后能安心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农业农村、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培养高校,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大定向培养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引导、动员优秀高中毕业生填报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专业,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基层农技推广事业。

(五)明确承办机构及人员。委托培养单位需明确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定向培养工作,做好就业协议书签订和培养生实践实习、就业等工作。请相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培养高校各确定1名联络员,方便后期工作对接。请于5月28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定向培养工作联络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发到指定邮箱,各培养高校直接报送。

联系人:徐文强;联系电话:0551-63495596;邮箱:ahkjtg@163.com。

附件:1.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分配表

2.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

3.定向培养工作联络员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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