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11 16:46:18阅读()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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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33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1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算),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签名扫描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表);②专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后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csxygkzp@163.com。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应聘者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至应聘者报名邮箱。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材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2张二寸证件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若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专业测试采用专业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超过3:1,专业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001-202010)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02011)和管理人员(岗位代码:202012-20201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在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教师和管理岗位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基础知识;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笔试主要考察从事辅导员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

(2)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思维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思维能力等。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者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招聘要求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未解除合同和其他协议的,不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16130;

学院纪检电话:0551-62520301。

附件:

附件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度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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