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镜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2023-07-21 20:23:56 阅读() 芜湖公共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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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6号)、《关于做好我市 2022 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2〕163号)、《关于继续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规模,满足见习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大学生就业见习人员12名,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2023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二、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就业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三、见习基地

镜湖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

四、见习人员待遇

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由各见习基地于每月20号前汇总人员情况报至镜湖区人社局,镜湖区人社局负责按月发放。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每天的上午8:30-11:00,下午15:00-16:30。

2、报名地点:镜湖区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中路51号207),咨询电话0553-3878864。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镜湖区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1),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镜湖区人社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各见习基地确定见习人选,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报我局备案。

5、由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正式开始上岗见习。见习结束时,须填写见习证明报我局备案。

2023年7月 21 日

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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