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次)

2023-08-23 16:32:49阅读()蚌埠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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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9名(第二批次)。主要从事学院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科研辅助助理等工作。

招聘具体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应聘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专业能力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五)身心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8月28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表发送至对应科研项目负责人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以“科研助理+姓名+科研项目负责人”格式命名。

(二)科研项目组考核

各科研项目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由各科研项目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及岗位胜任力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科研项目组审核后报人事处备案。

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交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2寸证件照)一份,个人简历一份,空白就业协议书。

(三)公示及入职:

各科研项目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日常管理由各聘用科研项目组负责。

四、聘用方式

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科研项目组,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薪酬待遇

待遇面议。

六、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和考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科研处和设岗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2-3175036(人事处);0552-3175066(科研处)。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附件:

1.蚌埠医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第二批次)

2.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蚌埠医学院

2023年8月23日

附件【附件1:蚌埠医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第二批次).xlsx

附件【附件2:蚌埠医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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