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市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公告

2023-11-13 17:22:29阅读()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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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皖政〔2021〕53号)、《关于切实做好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体人〔2022〕9号),充实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我市青少年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就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纳入我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由省体育局招聘到省优秀运动队,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并参加比赛,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并已办理退役手续的运动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组织形式

经用人单位申请,所有招聘岗位免予笔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测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iaotiju.ahsz.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照报名须投递材料的有关要求,通过各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具体见岗位表)报名。

为鼓励、引导退役运动员积极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报考人员可选报多个单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须投递材料:

1.《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扫描电子件);

2.本人简历和近期个人两寸免冠证件照(电子件);

3.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或省体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扫描电子件);

4.退役审批表(扫描电子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见附件1)原件(扫描电子件)。

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资格审查与考试

(一)资格初审

各县(区)学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相应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市直学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查询报名结果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17:00,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报名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积极关注初审结果,及时查收邮件并保持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手机)畅通。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则不具备此次招聘资格。资审结果查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复审

各县(区)学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相应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市直学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相应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

1.《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经省人社厅同意聘用为优秀运动员的批复文件,或省体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复印件)

4.退役审批表(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公开课教学和答辩的方式,由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提前发布专业测试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成绩确定

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公开课教学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公开课教学和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专业测试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完成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有关事宜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1: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宿州市2023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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