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03 17:37:21阅读()杭州市西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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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4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1984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户籍、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网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syzkbm.hzxh.gov.cn(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平台”),8月11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时—8月14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证件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8月11日-8月13日,每日10时、14时、18时、22时更新各岗位报考人数。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18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西湖区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此阶段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限改报一次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8月19日上午9时-8月20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一次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时—8月21日上午9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核减岗位改报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26日9时-8月29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择业期(2018年6月1日及以后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②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户籍要求以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为准,其中杭州地区户籍包括10个城区、建德市、淳安县、桐庐县。

3、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4月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8、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

2、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29日,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9月15日9时起考生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告知。

4、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进行公布。

(二)网上资格复审

1、时间:9月15日上午9时-9月20日下午17时

入围面试考生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认证书的须提交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④报考岗位有英语水平要求的,须提供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

⑤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⑥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社区(村)工作者报考证明》(见附件3)。

⑦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村)书记、主任岗位的,需提供《社区(村)书记、主任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⑧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公章)、劳动(聘用)合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3、打印面试通知书

时间:9月23日上午9时-9月24日下午17时。

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可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或在9月24日17时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附件1中的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571-22811906,19957129601

3、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22532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见附件5)。

(三)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或高校2020年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西湖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西湖区人社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http://www.hzxh.gov.cn/),该网站为发布本次招考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八)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doc

附件3.社区(村)工作者报考证明.doc

附件4.社区(村)书记、主任报考证明.doc

附件5.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附件6.相关参考专业目录.rar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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