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15 11:35:43阅读()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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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核、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本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4月1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5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25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6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实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前60%划线取整(不四舍五入)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面试前,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6月中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五)限定面向应届生岗位,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六)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监督电话:2047819。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2023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et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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