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27 20:02:52阅读()黄骅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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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7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日至2005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含十一个乡镇包括:黄骅镇、南排河镇、常郭镇、吕桥镇、旧城镇、羊二庄镇、齐家务镇、滕庄子镇、官庄乡、羊三木乡、新村乡;三个街道办包括:骅西街道办、骅东街道办、骅中街道办;五个功能区包括:黄骅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中捷产业园区)。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含十一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五个功能区)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含十一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五个功能区)。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如果考生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其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可以按照本科专业报考,同时其他报考条件也按本科生报考条件掌握。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8日。

(三)部分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取得普通高等学历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进入证件审核阶段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特别提示: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缴费,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请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分岗位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

2、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例:“户口所在地”及“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两项严格按照户口簿上的派出所印章填写,例:“XX省XX市XX区XX乡镇(街道)XX派出所”(如本人为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则不需要填“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项,否则两处均需填写)。“学习简历”一般从高中开始填写。大学生退役士兵需将学习经历和入伍经历分段填写。“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备用。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综合类和卫生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剂;教育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教育类其他岗位。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逾期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8月16日8:30至8月18日17:00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

黄骅市委组织部事业科:0317—5263282。

由于报考咨询较多,需考生体谅电话拥堵情况。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本公告已尽可能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确有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见笔试准考证。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约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

(1)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职员A到职员L岗位的(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黄骅市中医医院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理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分,《卫生基础理论》约占80分。

(2)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的职员M、职员N、职员O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卫生基础理论》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

(3)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职员P岗位的,考试内容与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相同,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约占50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与综合类笔试内容相同,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约占50分。

报考教育类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中学教师岗位以高中知识为主,小学教师岗位以初、高中知识为主,特教教师岗位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按渤海新区黄骅市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考生报名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截止前打印)。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持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按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自动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职员P岗位的,面试内容与综合类岗位面试内容相同,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卫生类其他岗位的,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面知识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与综合类岗位面试内容相同,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报考教育类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分值占比高的科目成绩高者(分值占比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在此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招聘程序即时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一)报考教育类初级中学和乡镇小学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将报考同一学科A、B岗位(乡镇小学体育教师A、B、C岗位)的考生合并,按总成绩重新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按新的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涉及选岗的学校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不再进行岗位选择。

(二)融媒体中心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差额事业编制;司法局(黄骅市公证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黄骅市人民医院、黄骅市中医医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控制数管理;其他单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六、有关事项

(一)涉及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等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尽事宜由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黄骅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详见附件3,咨询电话:0317—5321236。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1、《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

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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