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02 02:37:00阅读()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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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生讲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当某岗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2×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科目2成绩、科目1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如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双方合同约定办理。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淮北先锋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8926(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1-3198714(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3039039(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12380(淮北市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0561-3198989(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19年度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9年度淮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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